高性能锂电池材料项目(工程)土建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X-LS-GC-T-2023-001
一、招标条件
本工程建设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建设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珠海市金湾区高栏港石化工业区平湾三路东北侧。总建筑面积为80461.36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为79609.62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851.74平方米,总停车位239个(其中钢结构主厂房建筑面积约为62383.64㎡,配套厂房建筑面积约为17225.98㎡),钢结构厂房最大跨度为13.5m,地上1层,厂房为钢结构。丙、丁类工业建筑。
2、施工内容:按照广东政和工程有限公司(原广东石油化工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于 2023 年1月设计并经招标人确认的《 高性能锂电池材料项目总平面图》及有关修改文件施工及有关补充文件、修改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含施工图纸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及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3、计划工期:200个日历天。
4、质量要求:本工程要求的质量标准为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具有以下资质及条件:
(1)石油化工工程总承包资质壹级或建筑工程总承包壹级;
(2)钢结构工程总承包资质壹级;
(3)具有3个或以上类似工业厂房,总建筑面积5-10万平方米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含)以上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且有三年内从事过投资金额10000万元以上的建筑工程执业经历。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中的任一职务。
3.4具备安全生产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年检有效)。有全套的安全规范操作指引及过程管控实施、检查规范。
3.5具备现场管理和施工进度管理,材料和用料核算管控等管理体制及架构组织能力;
3.6具备质量管理完善管理体制及综合管理能力
3.7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现象,没有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无严重违规记录或不良诚信记录(最近三年(2020年1月1日以来)企业与项目负责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记录与黑名单。
3.8企业保密机构设置齐全,保密制度措施完善,无保密管理不良信誉记录。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四、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要求
投标保证金(伍拾万元)缴纳,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从确定的投标入围单位基本账户转账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接中标通知书后中标单位先按中标价的10%缴纳履约保证金,之后招标方3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为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投标入围单位不少于5家。
六、投标报名要求携带材料(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签章,模板见附件《投标资格审查文件》,网上下载)
6.1、投标申请人授权委托书。
6.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证明、珠海市建筑企业信用管理档案。
6.3、拟承建项目经理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证书等相关证件复印件。
6.4、拟参建本工程项目经理个人简历、工程业绩、已建工程施工管理经历证明文件、劳动合同。
6.5、投标申请人需提供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材料员自公告发布前6个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6.6、投标申请人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
6.7、信誉、业绩、获奖等相关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中除单位授权委托书、投标申请人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外,其余均为复印件,考察现场核实原件。
未入围投标潜在人所提交的资格预审文件,在资格预审后不予退回。
七、其他要求
7.1、参加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
7.2、参加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必须按照资格审查文件要求真实准确填报并提供相关资料,以证明投标人符合招标要求、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7.3、招标人将依据投标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如未按照资格审查文件要求提供具体证明材料,将可能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7.4、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报名单位正式员工,并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记录及相关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前来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7.5、资格预审文件的装订和提交方式:资格审查文件必要使用A4打印纸,按附件资格审查文件内的顺序编制及装订,必须按照本资格审查文件规定的有关格式及要求填报;向招标人同时提交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的纸质版及U盘Word电子版本的资格审查资料。否则,有可能不获得资格预审资格。
八、投标报名起始时间及地点
2023年8月31日至2023年9月4日,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30,携带报名材料及投标资格审查文件到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富山工业区富山八路3号(光华科技珠海中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综合楼302室)报名。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https://www.ghtech.com/媒介上发布,敬请留意,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十、招标人
10.1.名称:珠海中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10.2.地址: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富山工业区富山八路3号(光华科技珠海中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综合楼302室)
10.3.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13602452677